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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四新经济”个体工商户超4000万户

央视新闻客户端

记者今天(19号)从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会获悉,个体工商户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数量最多的经营主体。截至2025年底,我国“四新经济”个体工商户达到4010.9万户,连续五年保持增长态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后,为解决个体工商户面临的创业投资、转型升级、市场退出等难点堵点,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在规范登记管理的同时,强化制度创新,更加注重权益保护,实现多重便利,有效激发个体工商户创业创新活力。

首先,打通创业投资堵点。

一是便利登记网店。对于仅在网上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将网址登记为经营场所,有效降低社会创业成本。

二是便利对外投资。明确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以投资设立或者参股企业的方式,拓展和丰富生产经营业态。

三是便利经营权承继。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继承人,可以变更登记的方式实现传承经营,接续发展。

其次,打通转型升级堵点。

一是深化分型分类精准帮扶,通过将个体户根据发展阶段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不同类型,并加大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帮扶力度,实现帮扶便利。

二是扎实推动“个转企”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明确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转型为企业,并依法依规保留原用字号、延续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登记档案及年度报告,实现转型发展便利。

三是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经营自主权,对于需要跨区域经营的,可以直接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实现迁移便利。

第三,打通市场退出堵点。

对于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交清税证明,登记机关将个体工商户的注销登记申请推送至税务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在10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对于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未移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对其进行另册管理。

对于被撤销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无需办理注销登记。能够有效促进市场资源释放,帮助经营者重整行装再出发。

截至2025年底,“四新经济”个体工商户达到4010.9万户,连续五年保持增长态势;触网经济的个体工商户达到1900万户;累计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18.4万户,持续经营时间的中位数达到8.4年。

(总台央视记者 高杰)

【责任编辑:牛尚 】
【内容审核:靳静波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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