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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出台方案:建设世界(中国)中医针灸中心

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消息】 10月22日,《郑州市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印发,全面提升中医药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进一步加快推动全市中医药振兴发展。

方案提出,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世界(中国)中医针灸中心建设,打造“一基地三中心”,即世界(中国)针灸学会基地、针灸诊疗中心、针灸研究中心、针灸国际交流中心,推动郑州成为全国及全球有重要影响力的针灸诊疗服务高地、新技术发源地、成果产出地、人才聚集地和培养地。

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依托郑州市中医院积极争取河南省中医“治未病”中心试点建设项目,建设市级中医“治未病”中心,进一步带动提升区域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

加大中医食疗药膳的社会推广力度,鼓励支持中医医院及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餐饮企业、社区食堂等单位或实体面向群众提供药膳服务,扩大药膳的普及面,增进群众健康。

支持道地药材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支持药食同源的中药材开展绿色食品认证。

依托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在金水区打造郑州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基地,建设中医药特色街区、中医药人才工作室、中医药科普大讲堂、中医药新国潮市集、中药百草园。

郑州市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市中医药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进一步加快推动全市中医药振兴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3〕56号)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7年,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中药质量不断提升,中医药文化更加繁荣,中医药国际合作更加深入,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行业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成为全面推进健康郑州建设的重要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

1.加快世界(中国)中医针灸中心建设

加快建设世界(中国)中医针灸中心,打造“一基地三中心”,即世界(中国)针灸学会基地、针灸诊疗中心、针灸研究中心、针灸国际交流中心,推动郑州成为全国及全球有重要影响力的针灸诊疗服务高地、新技术发源地、成果产出地、人才聚集地和培养地。到2027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引进全国知名中医针灸团队4个,培养国家级、省级名中医及领军人才3名以上;创新并应用针灸特色技术10项,制定推广针灸优势病种诊疗方案30项;高标准举办“一带一路”针灸论坛,打造国际交流活动品牌;建成国际化针灸人才交流培训基地,累计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委外办、市医保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1个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7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4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14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6个河南省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培育单位)、6个河南省县级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支持郑州市中医院协同创建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积极推进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建设,打造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市级重点中医医院。加快推进现有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项目建设,力争郑州市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快开展中医馆内涵建设,25%的中医馆达到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标准。探索中医药服务新模式,积极争取河南省名医堂工程项目,在全市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名医堂,推动名医团队入驻,服务广大基层群众。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推进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

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依托郑州市中医院积极争取河南省中医“治未病”中心试点建设项目,建设市级中医“治未病”中心,进一步带动提升区域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结合健康郑州中医药促进行动,实施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项目,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中医药干预工作,开展医疗机构小儿推拿培训试点、妇幼健康中医适宜技术推广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4.推进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探索完善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模式,争取国家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项目,推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提升老年健康服务在临床、康复、护理、慢性病管理、科学研究、健康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二)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

依托郑州市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推进有利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完善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医改政策,总结推广中医药领域好的经验和做法。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和现代化

1.加强中医药科技重点项目研究

联合省市优质医疗资源组建多领域科研团队,重点开展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临床应用、科技成果技术转化,通过深化医教研产合作,开展中医特色技术、经方验方的研究、推广和效果评价。积极推进各重点实验室提标升级,争取打造国家级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将中医药科技创新纳入全市科技发展计划,并作为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支持重点,支持中医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有效推动郑州中医药创新能力及研发水平提升。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探索开展中医药技术装备研究

加强中医特色疗法智能化设备研发,重点开展咳嗽智能监测设备、智能康复机器人、体外反搏传感穴位刺激设备、中药饮片智能调剂与智能煎药设备等技术装备研发。加强应用示范,在新型中医、治疗、康复、健康评估等领域遴选推广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诊疗设备。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加强中医食疗药膳研究与推广

加大中医食疗药膳的社会推广力度,鼓励支持中医医院及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餐饮企业、社区食堂等单位或实体面向群众提供药膳服务,扩大药膳的普及面,增进群众健康。简化审批流程,建立专门针对中医食疗养生产品的快速审批通道,优化新产品从研发到推向市场过程中的各类行政审批程序,让研发成果能够更快地进入市场。加强专业教育,在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中,鼓励开设与中医食疗相关的专业课程或专业方向,培养既懂中医理论又掌握食品研发技术等知识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推动产学研合作,组织中医药科研机构、高校、食品生产企业等建立产学研合作联盟,促进各方在中医食疗养生产品研发方面的深度合作,研发药膳菜系、特色中药茶饮、功能性食品等,让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科研成果能够顺利在企业实现产业化转化。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1.培育“岐黄道地药材”品牌

引导中药材规模主体加强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支持企业积极参与中药材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示范建设工作。支持道地药材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支持药食同源的中药材开展绿色食品认证。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推进中医药产业集聚发展

积极吸引中医药及医疗器械行业企业入驻宜居健康城等核心板块区域,吸纳多民族医药技术,通过深化医教研产合作,推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产业聚集,打造融医疗、教育、企业、中医药文化宣传为一体的特色中医药健康产业基地。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促进中医药康养产业融合发展

发挥中医药健康管理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中的优势,以及中医药在老年预防保健、综合施治、老年康复、安宁疗护方面的独特作用。鼓励中医医师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中医药服务。依托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平台优势,谋划高品质康养项目入驻,在荥阳、新密等地打造宜居健康养老品牌。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五)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和开放发展

1.强化中医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依托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在金水区打造郑州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基地,建设中医药特色街区、中医药人才工作室、中医药科普大讲堂、中医药新国潮市集、中药百草园。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区县(市)打造中医药文化主题公园、街区、文旅小镇等,推出一批精品中医药展览,开发一批具有鲜明中医药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加强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积极打造市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健委、市文物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教育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

依托有实力医院,抽调中医药和传播类专业人才,组建市级宣传团队,做好中医药文化全媒体传播,普及中医药国粹精华。深入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加强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师资队伍建设,举办中医药文化专题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育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提升中医药开放水平

依托“空中丝绸之路”和中欧班列综合优势,把中医药纳入与卢森堡等“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合作范围,广泛参与中医药各领域交流合作,提升中医药开放水平。

责任单位:市委外办、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充实中医药管理机构工作力量,全力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各开发区、区县(市)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支持力度,推动中医药工作高质高效发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

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将中医药相关项目纳入重点投资范围,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各级财政加大公立中医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投入支持力度。鼓励设置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中医药发展基金。

(三)加强监测评估

做好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等重大项目的动态监测和总结评估,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四)营造浓厚氛围

大力宣传中医药振兴发展,特别是重大工程实施的进展和成效,宣传中医药维护健康的特色和优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全社会和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认可度、信任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典型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编辑:牛尚 】
【内容审核:靳静波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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