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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河南监管局:重点关注年末结转资金指标真实性、准确性

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26日消息,河南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聚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以“加强、聚焦、优化”为工作方针,坚持政治引领、机制创新、系统思维、问题导向、闭环管理,全力提升监管工作质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锚定监管方向

紧扣政治机关定位,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高位统筹、系统谋划监管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财政转移支付是政府实现宏观调控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将加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部党组决策部署,促进转移支付发挥在解决地区财政不平衡问题、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作用。

二是依法履行职能。发挥就地就近监管优势,坚持突出重点、提高质效。在严格财经纪律的同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转移支付资金问题侧重纠正偏差和督促整改。加强内控管理,严控监管裁量权使用,强化客观依据支撑,减少主观判断,确保依法依规监管。

三是锚定监管方向。聚焦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把保障民生资金政策落实作为监管重点,综合运用审核、监控、绩效评价、检查、调研等方式,摸清政策落实的堵点难点,找到解决问题的路径,提高监管成效。

二、坚持机制创新,夯实监管基础

结合河南实际,探索特色监管模式,有针对性地抓好常态化监督工作,推动监管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

一是构建协同机制。建立跨层级、跨部门、跨处室协同机制,推动齐抓共管,避免“单打独斗”。强化向部内司局汇报请示,寻求政策指导帮助,纵向贯通,同向发力。与河南省财政厅建立财会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横向联动,强化信息互通、结果应用。建立监管局内部处室协同监管机制,处室分包地市,举全局之力开展监管工作。

二是规范监管标准。制定河南监管局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管操作规程等制度,明确监管工作的标准程序和要求,统一监管涉及文书的格式内容。落实细化财政部内部管理有关要求,规范现场管理、检查程序、底稿编制等业务行为。

三是建设监管数据库。建立转移支付监管数据库,分地区、分项目梳理河南省转移支付资金结构类型、规模变动等,实现数据可查、可比。全面归集财政部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管理细则、主管部门行业管理要求等政策文件,建立政策法规库并动态完善。整理、提炼典型问题,建立案例库,提供参考借鉴。

三、坚持系统思维,提高监管精度

持续强化系统监控理念,依靠科技赋能,不断提升转移支付监管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一是依托一体化系统进行“立体画像”。充分利用局内“财政监管综合应用”系统转移支付监管模块,整理转移支付资金基础数据,全面了解监管地区基本情况、支出方式、绩效等的特性特征,实现省内市县转移支付及财政运行情况立体画像,监管效能有效提升。

二是依托预警信息开展重点监管。充分利用预算执行监控系统,突出监控数据信息的基础性作用和源头利用,全方位跟踪线上监控发现的预警信息或苗头性问题。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大监控和核实力度,抓好推送、核实、反馈、认定、督促整改等关键环节,提升监管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是多维分析研判全面掌握情况。从资金分配下达及时性、执行进度合理性、支出使用规范性等多个维度,开展纵向、横向数据比对分析,重点关注库款保障水平、执行进度等情况。实地核查围绕市县财政运行情况特点,对财政支出重大政策或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分析,重点核查地方资金保障到位等情况。

四、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震慑作用

围绕重点领域、重大资金,精准发力,在保障有效性基础上不断提高监管权威性。

一是强化“三保”监管。把维护稳定、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促进发展作为出发点,坚守为民情怀,对“三保”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各环节实施全流程监管,重点关注到人到户补贴发放,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督促地方兜牢“三保”底线。

二是紧盯重点项目。对资金量大、示范性强的转移支付资金开展重点监管,聚焦民生项目和重大项目,推动资金精准落地。将推动项目落地、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作为主要目标,紧盯资金流、实物量等要素,促进资金提质增效。

三是聚焦重点问题。落实盘活存量要求,重点关注年末结转资金指标真实性、准确性。深入调查研究,注重从制度和机制上深挖问题根源,形成有价值、有分量的成果,为完善相关制度、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五、坚持闭环管理,完善长效机制

抓好整改“后半篇文章”,构建“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责追责”闭环体系,推动监管成果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是及早发现,及时促改。针对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早处理、快处理”,强化时效性。每月向省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印发《督促整改函》,特殊重大问题向省政府专题报告推动整改。坚持整改情况“回头看”,定期对尚未整改到位问题印发《再次督促整改函》,持续督促整改,确保问题无遗漏、全整改,形成监管闭环。

二是压实责任,规范整改。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健全完善财政监管业务闭环管理的要求,优先关注教育、基本养老、医疗等民生资金整改,要求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及时整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民生政策及时落地见效。

三是完善机制,力求长效。问题查处与制度建设一体推进,强化监督监控结果运用,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完善制度机制,举一反三,以查促改、以改促建,务求长效。

【责任编辑:牛尚 】
【内容审核:靳静波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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