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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12项措施打造全国知名旅居养老目的地,建立产业发展联盟

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消息】 1月4日消息,开封市日前出台《加快推进旅居养老发展实施方案》,着力打造全国知名旅居养老目的地。

方案明确,2026年,重点培育一批集旅游、养老、康养功能于一体的旅居养老试点县(区)、试点机构和康养中心。2027年及以后,持续推动旅居养老产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开封作为旅居养老目的地的全国影响力与吸引力。

方案提出,以兰考县、祥符区、龙亭区、鼓楼区为首批实施单位,开展旅居养老试点县(区)培育工作,力争通过1—2年时间,建设成为设施完善、服务规范、环境友好、社会认可、老年人满意的旅居养老目的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建立旅居养老产业发展联盟。推动实现资源互惠、信息互通与客源共享,加快构建旅居养老协同发展新机制。到2026年,实现每个县(区)分别与不少于10个合作城市建立对接机制;至2027年,全市合作城市总量突破100个,跨区域协同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开封市加快推进旅居养老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旅居养老发展,更好推动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六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引领、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推进旅居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打造全国知名的旅居养老目的地。2025年,全面启动体系建设阶段,夯实制度基础与资源布局。2026年,重点培育一批集旅游、养老、康养功能于一体的旅居养老试点县(区)、试点机构和康养中心。2027年及以后,持续推动旅居养老产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开封作为旅居养老目的地的全国影响力与吸引力。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旅居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1.培育旅居养老试点县(区)。以兰考县、祥符区、龙亭区、鼓楼区为首批实施单位,开展旅居养老试点县(区)培育工作,力争通过1—2年时间,建设成为设施完善、服务规范、环境友好、社会认可、老年人满意的旅居养老目的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兰考县政府、祥符区政府、龙亭区政府、鼓楼区政府)

2.培育旅居养老试点机构。推动养老机构提升管理服务规范化水平,鼓励其合理利用空余床位,为外地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和体验入住服务。深化养老机构与本地旅游资源对接,开发特色课程、康养及文旅项目,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市场拓展。到2026年,全市培育不少于10家旅居养老试点机构。(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3.发展旅居养老康养中心。依托我市景区景点、公园等资源,通过无障碍改造、适老化提升、完善老年优待政策等,持续完善旅游服务功能,建设一批旅居养老康养中心,为老年游客游玩提供便利与贴心化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建设旅居养老旅游服务设施。到2026年,全市力争培育不少于10个功能完善、体验优良的旅居养老中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4.提升旅居养老住宿服务品质。引导酒店、民宿、农家乐等经营主体积极发展适老服务。鼓励开发营养膳食、健康监测、文化导览等特色服务项目,全面提升老年人旅居的安全感、便利性与舒适度。到2026年,培育不少于30家老年友好型住宿服务设施,推动星级酒店和等级民宿持续提质升级,不断提高旅居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二)扩大旅居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5.红色精神传承之旅。以焦裕禄精神为引领,融合红色资源、创新体验方式,打造“红色启蒙—红色信仰—红色兰考”多层次沉浸式体验之旅,引导人们在实践中实现思想升华,自觉做焦裕禄精神的践行者与传播者,谱写红色传承新篇章。(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兰考县政府)

6.宋文化康养体验之旅。深入挖掘宋文化、黄河文化及特色美食等资源,推出以兰考东坝头黄河湾风景区、沉浸式宋式生活体验、乡村田园休闲等为代表的多条高品质旅居养老主题线路。2025年深化推广既有7条线路,2026年全面建成不少于10条优质线路。(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7.中医养生健康之旅。依托我市深厚的中医文化与医疗资源,围绕中医文化传播、医疗健康服务、保健康养主题,精心设计3条以上精品线路,打造集中医研学、康养调理于一体的旅居养老新体验。(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

(三)建立旅居养老产业发展联盟

8.加强旅居养老宣传推介。积极利用各类博览会、招商推介会等平台,推广开封旅居养老特色服务与项目。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养老机构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构建多层次宣传网络,持续提升开封旅居养老品牌的知名度和吸引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开封日报报业集团、开封广播电视台,各县区政府)

9.深化旅居养老协同合作。推动实现资源互惠、信息互通与客源共享,加快构建旅居养老协同发展新机制。到2025年,市级层面推动与省内外50个以上城市签订旅居养老合作协议;到2026年,实现每个县(区)分别与不少于10个合作城市建立对接机制;至2027年,全市合作城市总量突破100个,跨区域协同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

(四)落实旅居养老产业配套服务

10.规范旅居养老服务市场。加快制定旅居养老服务合同、旅居养老服务规范等标准文件,强化标准在信用监督、风险防控、综合管理和品牌培育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推动旅居养老服务品牌化、规范化、安全化发展,全面提升服务品质、行业信誉和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11.提升旅居养老医疗服务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旅居养老机构依法依规设立医疗机构,增强针对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动态管理、康复护理、紧急救护等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市、县(区)基层医疗机构与旅居养老机构建立协作机制,逐步构建高效响应、便捷优质的旅居老年人医疗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各县区政府)

12.构建旅居养老交通网络。全面提升主要旅居养老目的地的交通通达性与便利性,在火车站、汽车站等重要枢纽常态化设置老年人服务专窗与绿色通道,提供引导协助、无障碍出行等个性化便利服务,持续优化老年人旅居交通体验,营造温馨、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建立市民政局牵头的旅居养老工作联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增强政策合力与执行效能。各县(区)、有关单位要对照职责主动认领任务,细化落实方案,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有效推进。加强政策资金保障,凝聚合力推进旅居养老高质量发展。强化部门联合监管执法,联合整治旅居养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旅居养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牛尚 】
【内容审核:靳静波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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