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群众举报,
开封市应急管理局联合
市公安局及属地相关部门,
查处一起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经查,兰考县桐乡街道姜楼社区居民黄某某在姜楼社区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270余箱,形成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公共安全秩序。目前,兰考县公安机关依法对现场查获的烟花爆竹全部收缴,并根据案件线索对违法行为开展立案侦办,全面核查涉案人员、货品来源、销售渠道、违法所得等情况。
开封市应急管理局
提醒广大市民: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生产、经营、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面临没收非法物品、罚款乃至拘留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牛尚 】 【内容审核:靳静波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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