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5月13日消息,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河南省委金融委办、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河南省推动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
行动方案明确,培育打造科技领军企业。依托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动态筛选、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企业,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省重大科技任务,超前布局原创性、颠覆性重大科技项目。
做优做强创新骨干企业。聚焦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重点产业链群发展需求,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创新能力优、行业带动性大、成长潜力好的创新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
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研发攻关。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级和省级重大科技攻关任务,且占比不低于80%。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共建“体系化、任务型、开放式”的创新联合体。鼓励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对企业出资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推动科研成果在企业落地转化。支持建设技术转移机构,打造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龙子湖科创路演等品牌活动,加快布局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聚焦早期成果验证转化,注重对种子期企业识别和挖掘。
提升科技金融服务企业支撑能力。完善耐心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聚力为科创企业长远健康发展提供相匹配的高质量金融服务。
优化“科技贷”“专精特新贷”业务,提升银行支持服务科创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大力发展科技创业投资,推动金融机构、政府投资基金、国有企业、民间资本联合设立科技投资基金。
加快发展科技保险业务,分散科技企业创新发展中所面临的各类风险。
河南省推动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培育
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部署,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更好推动全省科技型企业培育和高质量发展,根据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1+2+4+N”目标任务体系和建设科教强省工作部署,以全面增强我省科技实力和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目标,构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全链条梯次培育体系,聚焦关键环节、优化要素配置、强化精准施策、提升服务能力,培育打造一批优质科技型企业队伍,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引领支撑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到2028年,全省”科技领军企业—龙头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梯次培育矩阵更加完善,优质科技型企业群体规模持续壮大、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全省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比保持在85%以上,对全省R&D经费增长的贡献率达80%,成为拉动全省R&D经费增长的主要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高质量构建科技型企业队伍矩阵
1.培育打造科技领军企业。依托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动态筛选、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企业,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动项目、平台、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向科技领军企业加速集聚,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省重大科技任务,超前布局原创性、颠覆性重大科技项目,加力攻克“卡脖子”关键技术,牵引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做优做强创新骨干企业。聚焦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重点产业链群发展需求,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创新能力优、行业带动性大、成长潜力好的创新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集聚各类资源,提供精准扶持,鼓励引导其围绕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建设重大创新平台,提升产业链整合能力,打造科技领军企业预备队。(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扩面提质高新技术企业。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发现和培育工作机制,多部门联合、省市县(区)联动,建立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清单,突出研发投入、人才、技术、财务等指标,引导重点目标企业纳入清单管理。强化地方管理部门职责,重点培育对象“一对一”帮扶,加强政策解读和日常辅导。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推动企业健全研发管理制度,辅导企业做好研发费用投入统计工作,完善研发支出辅助账或财务核算专账,积极培育企业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4.培源筑基科技型中小企业队伍。发挥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智慧岛”的核心载体作用,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育成体系,为更多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优质创新孵化服务。鼓励高校教师、科研人员、企业高管、机构投资人、海外留学人员等开展前沿技术、硬科技创业,鼓励优势企业通过投资并购、内生裂变、业务分离、公司分拆等方式设立新企业。高质量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系列赛事,赛孵联动培育一批潜力大、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依托科技服务综合体平台,推动政策直享、平台直联、服务直达、诉求直办,持续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
(二)高水平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5.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研发攻关。完善企业主导的产业创新需求凝练机制,常态化实施重大产业关键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级和省级重大科技攻关任务,且占比不低于80%。深化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共建“体系化、任务型、开放式”的创新联合体,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和“卡脖子”技术。鼓励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对企业出资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省科技厅)
6.鼓励企业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创建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中试基地、校企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研发平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鼓励各类创新平台针对产业发展需求优化功能定位、架构体系、运行模式,提升服务产业发展水平。(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7.引导企业培育引进高层次人才。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持续健全高层次科技人才培育使用机制,推行“产业教授”“科技副总”互派双挂,凝练科技项目,开展联合攻关,推动科研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支持企业以股权激励等形式引进和培育高水平人才团队,构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企业人才梯队。创优人才发展“大生态”和用人单位“小气候”,持续推进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系统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8.推动科研成果在企业落地转化。支持建设技术转移机构,打造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龙子湖科创路演等品牌活动,加强技术经理人培训和管理。加快布局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聚焦早期成果验证转化,注重对种子期企业识别和挖掘。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加强对接,广泛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激活高校院所存量专利资源。探索开展专利成果“先免费试用、后付费转化”试点,试点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拨投结合”创新改革。(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三)高标准服务保障企业发展
9.发挥企业技术创新决策主体作用。健全“产业立题、企业出题、人才答题、科技解题”协同机制,促进企业真正成为创新决策、创新投入、创新活动和创新收益的主体。完善“企业+行业+院校”“三三制”决策机制,定期向企业开展问计咨询,强化从企业和产业实践中凝练应用研究任务,在科技规划编制、指南凝练、项目评审、奖励评价、政策咨询中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吸纳更多企业专家深度参与科技创新决策与管理,科技专家库中的企业专家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省科技厅)
10.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高质量覆盖。围绕研发活动内涵布局全覆盖要素,支持企业持续开展以研发活动为核心的技术创新,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促进企业培育“数量增长”和“质量提升”有效结合,在全省加快实现营收1亿元以上企业有研发机构、5亿元以上企业有标志性研发成果、10亿元以上企业有创新联合体,支持100亿元以上企业全力发展成为科技领军企业。(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1.提升科技金融服务企业支撑能力。完善耐心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聚力为科创企业长远健康发展提供相匹配的高质量金融服务。建立完善科技企业创新积分制,精准画像、精准推送,为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融资对接赋能。优化“科技贷”“专精特新贷”业务,提升银行支持服务科创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大力发展科技创业投资,推动金融机构、政府投资基金、国有企业、民间资本联合设立科技投资基金。加快发展科技保险业务,分散科技企业创新发展中所面临的各类风险。(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2.推动科技资源和应用场景开放应用。发挥好科技创新券作用,鼓励高校院所为企业开放各类科研平台和仪器设备,降低企业研发设施投入门槛。强化场景创新驱动应用,支持建设一批重大示范应用场景,鼓励各地方政府、产业园区发布一批应用场景清单,加速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示范应用。加大政府采购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力度,支持首台(套)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产品研发应用。(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委科技委对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联动,加强资源整合;各市县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将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纳入本地重点工作,及时研判分析,加大协调力度,确保培育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政策落实。高标准宣贯落实好省政府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二十条等各项助企惠企政策,确保企业“政策红利”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对新认定的研发投入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依法依规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及时精准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三)营造环境氛围。要用好高质量考核和优化营商环境评价监测等手段,将科技型企业培育质量作为重要指标给予重点评价。持续跟进各地培育服务工作,对培育工作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较差的进行批评。营造服务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培育选树、宣传推介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引导广大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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